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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公司参加省直属局关于12万以上申报 与企业所得税汇缴培训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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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日期:2018-03-09 14:13:4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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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3月7日,江苏省地税局在江苏大剧院开展了12万以上申报与企业所得税汇缴的培训。能源公司派出财务人员积极参训。 会上,地税局要求对2017年度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,无论所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,均应办理纳税申报。培训会对平台的操作流程和处理方法予以讲解,并针对2017年企业所得税开展了捐赠扣除、广告费与业务有宣传费支出等税前扣除作了相关培训。 此次培训让公司财务人员进一步深刻理解了企业所得税政策,为公司纳税管理及实际申报工作指明方向,有助公司更好地做好纳税工作。 【能源公司 财务部】 |